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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违法将列“黑名单”

2015-01-29 09:20:31.0 出处:广州日报

    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,从今年起广东将每季度公布一次环境违法企业“黑名单”,并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审慎授信,在其环境信用等级提升之前,不予新增贷款。对于私设暗管排污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行为,将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直接列入“黑名单”。
  
    近日,省环保厅下发了《关于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的通知》,其中明确,为了切实增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信息公开及社会、环保责任意识,发挥公众环境监督作用,有必要将环境严重违法企业列入“黑名单”管理并向社会公布。
  
    据悉,企业被列入“黑名单”后,环保部门将加大执法监察频次,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,建议财政等有关部门在确定和调整政府采购名录时,取消其产品或者服务,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审慎授信,在其环境信用等级提升之前,不予新增贷款,并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,直至退出贷款;建议保险机构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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