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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计失信企业将向社会公示

2014-12-08 08:51:56.0 出处:南方日报

    今年12月4日,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,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于当晚在花城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。通过资料图片展、法律法规资料发放、法律知识测试、普法宣传品发送、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,向社会公众宣传依法治国、依法行政、依法统计理念和相关知识。

  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队长贾景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这次普法宣传活动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公众弘扬宪法和法制精神,进一步了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工作,自觉维护宪法尊严,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,希望通过本次宣传活动,让更多市民了解统计法律法规,依法支持和配合政府统计调查工作。

    贾景智表示,广州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在广州的派出机构,首先要遵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,全面深入系统学习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和宪法、统计法,不断增强依法行政、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,着力提高统计调查人员在全面推进依法统计,加快建设法制统计中的责任意识、进取意识和担当意识。同时,还要做好统计普法和执法工作,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。

  据了解,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统计法颁布实施以来,国家政府统计系统高度重视统计法制建设,日前国家统计局又发布了《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》,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,《暂行办法》规定对统计失信企业予以最短6个月最长2年的公示,并将按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、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—2020年)》等国家有关规定,将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纳入金融、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,与企业融资、政府补贴、工商注册管理等挂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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